邢台市检察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邢台 更新于:2025-05-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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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相关要求,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5月6日,邢台市检察院和襄都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对群众进行耐心讲解,详细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以自身办理过的的鲜活案例深入讲解、释法说理,让现场市民深刻地认识到有组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介绍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承担的职能。通过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有了更强的识别能力,鼓励群众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涉黑涉恶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信都区检察院





    在市育红北小学门口法制宣传处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接待咨询2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页200余张,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任泽区检察院





    在任泽区世嘉商场门口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传单2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人次。


    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检察干警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该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等,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沙河市检察院





    在沙河市人民大街等地,现场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线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


    柏乡县检察院





    现场向过往群众普及“恶势力组织”“软暴力”“套路贷”等有组织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隆尧县检察院





    在山口庙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普及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有组织犯罪侵害权益的行为和举报途径,倡导群众积极提供和举报犯罪线索,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宁晋县检察院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活动,累计发放传单100余份,宣传人数15余人。


    巨鹿县检察院





    在巨鹿县城六路口开展“朗朗乾坤除黑恶,清风正气暖人心”为主题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约10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平乡县检察院





    在平乡县城政府西侧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手册90余份,接受讲解宣传20余人次。


    广宗县检察院





    在广宗县天一生活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以案释法、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0余次。


    威县检察院





    检察干警深入乡村和广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


    南宫市检察院





    在南宫市信合商厦门前,向群众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活动共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接受30余人的法律咨询。


    临西县检察院





    在临西会堂西侧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8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营造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图文:第一检察部
    编辑:范 晔
    审核:李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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