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工伤致残者待遇全解析,享有哪些福利保障?

邢台 更新于:2025-01-17 12:18
  • 黄石卡哥

    邢台市作为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对于工伤致残者的待遇保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的具体政策执行。以下是邢台工伤致残者可能享有的福利保障:
    ### 1. 工伤认定和鉴定
    - "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伤残等级鉴定":经工伤认定后,劳动者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待遇。
    ### 2. 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医疗费":工伤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药品、诊疗、住院服务、康复等费用。 - "康复治疗费":工伤致残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康复治疗费用。
    ### 3. 工伤伤残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因工伤致残,无法从事原工作,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4. 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工伤致残者如果需要生活护理,可以申请生活护理费。
    ### 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如果劳动者因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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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乐福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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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奕纯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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